• 青年廣場「印‧藝‧廊」- 9 月20日 (下午 2:00 - 4:00) 活字畫工作坊及導賞活動報名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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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人資料

  • 條款及活動細則

    1. 活動期間請各位參加者小心保管財物,若有遺失、損壞等相關問題,主辦機構恕不負責。
    2. 如於活動期間發生任何意外、財物損失、損傷或死亡,主辦機構及所有合作單位毋須承擔任何責任。
    3. 參加者的衣履及道具一律禁止任何尖銳、鋒利、危險物品或其他有機會傷害個人、其他參加者以及大會場地的裝置。如活動場地地面因參加者任何理由造成破損,主辦機構保留追究權利。
    4. 參加者禁止攜帶任何危險物品,如玻璃容器、刀、煙火、激光筆、武器及易燃物品等,以及禁止攜帶或展示任何內容帶有侮辱、恐嚇、歧視或政治成分的物件。
    5. 如有需要,參加者必須按主辦機構安排參與有關活動的傳媒採訪及其他宣傳活動。
    6. 本人保證所填報的資料皆屬真實及本人所知的全部,而所遞交之資料將不會退回。
    7. 主辦機構有權使用各參加者所遞交之資料、相片及影像進行宣傳,包括但不限於在媒體上以任何形式刊登或轉載,同時明白主辦機構毋須繳付或作出任何酬勞或補償。
    8. 我/我們同意青年廣場、所有合作單位及新世界設施管理使用本人的個人資料以進行此活動的申請、參與活動的管理用途及與本人保持聯鑿,包括提供青年廣場、所有合作單位及新世界設施管理的最新活動及服務資訊、產品推廣、定期通訊、籌募善款、進行研究/分析/統計、收集意見、向第三方機構提供本人的資料作聯絡用途。
    9. 本人同意在活動期間遵守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例,以及有關當局不時訂立的規定或規例。
    10. 新世界設施管理有限公司及/或青年廣場、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及所有合作單位將於活動進行期間錄影及拍照,參加者、其監護人、團體均同意新世界設施管理有限公司及/或青年廣場、香港特別行政區政 府保留權利,使用參加者出席青年廣場舉辦之活動的視像資料,包括圖片、影片、文字、活動照片、海報、圖像或音訊,作為推廣新世界設施管理有限公司及/或青年廣場、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之用,包括將參加者的視像資料載入青年廣場、所有合作單位及新世界設施管理宣傳媒介內(包括但不限於:刊物、網頁及宣傳品等),而毋須繳付或作出任何酬勞或補償。若所選用的相片或影像涉及參加者的肖像,將不另行通知。
    11. 主辦機構將在活動期間進行拍攝及攝錄,作記錄及宣傳用途,並擁有全部相片及錄像的版權。入場人士有可能於活動照片或影片出現。該照片或影片可能在全球各地永久以任何形式使用。
    12. 本人同意如不遵守或不履行以上任何一項條款,新世界設施管理有限公司及/或青年廣場可毋須作出任何通知,即時取消本人及所屬機構(如適用)的參加活動資格及要求本人離場。
    13. 活動內容或會因應情況而有所更改及受有關條款及細則約束。青年廣場保留最終決定權及保留更改本活動內容、條款及細則的權利。
  • 私隱政策聲明
    閣下可查閱青年廣場的私隱政策聲明,以了解更多本公司在私隱及個人資料保障方面的政策。如本聲明的英文版本與中文版本有任何歧義,概以英文版本為準。

     

    個人資料收集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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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長同意書

    18歲以下之參加者必須得到家長/監護人同意方可參加
  • 本人為 *之父母/監護人,現同意以下各項事宜:

    1. 活動期間請各位參加者小心保管財物,若有遺失、損壞等相關問題,主辦機構恕不負責。
    2. 如於活動期間發生任何意外、財物損失、損傷或死亡,主辦機構及所有合作單位毋須承擔任何責任。
    3. 參加者的衣履及道具一律禁止任何尖銳、鋒利、危險物品或其他有機會傷害個人、其他參加者以及大會場地的裝置。如活動場地地面因參加者任何理由造成破損,主辦機構保留追究權利。
    4. 參加者禁止攜帶任何危險物品,如玻璃容器、刀、煙火、激光筆、武器及易燃物品等,以及禁止攜帶或展示任何內容帶有侮辱、恐嚇、歧視或政治成分的物件。
    5. 如有需要,參加者必須按主辦機構安排參與有關活動的傳媒採訪及其他宣傳活動。
    6. 本人保證所填報的資料皆屬真實及本人所知的全部,而所遞交之資料將不會退回。
    7. 主辦機構有權使用各參加者所遞交之資料、相片及影像進行宣傳,包括但不限於在媒體上以任何形式刊登或轉載,同時明白主辦機構毋須繳付或作出任何酬勞或補償。
    8. 本人同意青年廣場、所有合作單位及新世界設施管理使用本人/參加者的個人資料以進行此活動的有關工作、參與活動的管理用途及與本人/參加者保持聯繫。
    9. 本人/參加者同意在活動期間遵守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例,以及有關當局不時訂立的規定或規例。
    10. 新世界設施管理有限公司及/或青年廣場、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及所有合作單位將於活動進行期間錄影及拍照,參加者、其監護人、團體均同意新世界設施管理有限公司及/或青年廣場、香港特別行政區政 府保留權利,使用參加者出席青年廣場舉辦之活動的視像資料,包括圖片、影片、文字、活動照片、海報、圖像或音訊,作為推廣新世界設施管理有限公司及/或青年廣場、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之用,包括將參加者的視像資料載入青年廣場、所有合作單位及新世界設施管理宣傳媒介內(包括但不限於:刊物、網頁及宣傳品等),而毋須繳付或作出任何酬勞或補償。若所選用的相片或影像涉及參加者的肖像,將不另行通知。
    11. 主辦機構將在活動期間進行拍攝及攝錄,作記錄及宣傳用途,並擁有全部相片及錄像的版權。入場人士有可能於活動照片或影片出現。該照片或影片可能在全球各地永久以任何形式使用。
    12. 本人/參加者同意如不遵守或不履行以上任何一項條款,新世界設施管理有限公司及/或青年廣場可毋須作出任何通知,即時取消本人/參加者及所屬機構(如適用)的參加活動資格及要求本人/參加者離場。
    13. 活動內容或會因應情況而有所更改及受有關條款及細則約束。青年廣場保留最終決定權及保留更改本活動內容、條款及細則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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